辦理道路貨運車輛新增配發(fā)道路運輸證需要什么材料?
來源:浦口區(qū)
1、填寫《道路貨物運輸車輛配發(fā)表》(窗口領取填寫,單位申請須蓋公章,個體工商戶需負責人簽字加蓋公章);2、經辦人《居民身份證》委托他人辦須出具《授權委托書》;
3、《機動車行駛證》(使用性質為貨運)、《機動車登記證書》;
4、《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報告》(技術等級評定不得低于二級);
5、《燃油消耗量達標車型核查表》(總質量超過3500KG的貨運車輛提供)、《北斗GPS定位裝置安裝證明》(總質量12000KG及以上的貨運車輛及牽引車提供,并能在全國監(jiān)管平臺上查詢到車輛及定位信息);
6、過戶轉籍車輛需提交原車籍地運管部門管理檔案;
7、辦證車輛(含過戶轉籍車輛)應在相關的檢測地點進行檢測,車輛彩色照片經南京市浦口區(qū)浦江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地址:浦口區(qū)橋林街道;電話:025-58296700)進行拍照并打印紙質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