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標題:關于工傷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問題
問題案例::你好!
我想咨詢下,我工傷賠付出來了,9級傷殘,如果我還繼續在原單位工作不離職,以后過幾年離職是否還能拿取一次性醫療補助金5W?是否存在年限?
解答內容::您好:感謝您通過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發來郵件,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根據您反映的情況,您評定為9級傷殘,可以領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這里的本人工資指的是您勞動者受傷前12個月的平均繳費工資(繳費基數)*月數。
離開單位時,可領取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的基準標準為:九級5萬元。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基準標準為:九級2.5萬元。
患職業病的工傷職工,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發40%。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基準標準的調整,由省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省財政部門報省人民政府批準確定。
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且解除勞動關系時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按照下列標準執行:不足5年的,按照全額的80%支付;不足4年的,按照全額的60%支付;不足3年的,按照全額的40%支付;不足2年的,按照全額的20%支付;不足1年的,按照全額的10%支付,但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除外。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者按照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如您還有其它問題,歡迎您在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正常工作時間內撥打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咨詢電話12333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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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