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本人30歲于2020年3月份在老家進行結婚登記,現在在常州上班想休婚假,但是去公司了解被告知婚假只有三天,可是我查詢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上面說是13天,請問公司給出的3天婚假合理嗎?我應該怎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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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30日起,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在享受國家規定婚假的基礎上,延長婚假十天,即13天。單位違反休息休假規定的,勞動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勞動監察部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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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