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你好,我是在武進區一家飯店上班,店里營業執照是個體戶,我是2019年11月24日來上班的,一直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提醒了老板幾次簽訂勞動合同,老板都沒和我簽!問題一:上班將近三個月,沒簽勞動合同,沒繳納五險一金,是否合理?1月 1日元旦節時上班了,老板說沒有三薪只有補休息一天,問題二:國定假期沒有三薪不知是否合理?現在由于疫情原因,加上店里生意不太好,老板明確說了可能會裁員,問題三:沒有提前通知員工,裁員理由時店里生意不好,這種情況是否合理?一共三個問題,希望能一一得到解答幫助,非常感謝!
解答內容::已于2020年3月18日電話回復解釋相關問題。
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