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本人老家江蘇揚州高郵,2019度我女兒的居民醫保是在高郵交的,今年我女兒到我工作地常州上學,戶口也遷到了常州,當時我問過高郵辦理居民醫保的地方,說我女兒戶口不在高郵,在常州,就在常州交,后來我給我女兒在常州交了,2019.12.26號我女兒在老家玩,生病住院了在高郵中醫院住院就診,現在醫生是說估計要到2020.1.2號出院,問過高郵這邊社保局,他們說讓我們去常州報,問常州這邊說讓我們在高郵報,但是我女兒醫保一直交的,沒有斷交過。我們小老百姓真的不知道去哪里報了,本來交醫保是減輕看病負擔的,現在我們要跑了幾趟了,不知如何是好,麻煩領導給我們解答下。謝謝!
解答內容::您好:感謝您通過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發來郵件,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根據您反映的情況,原則上您2019年的居民醫療保險費用征繳所屬在高郵,理應由高郵社保中心負責辦理報銷。而且,居民醫保每年為9月1日-11月20日征繳的是下一年度的保險費用(也就是說您如在2019年9月1日-11月20日期間在常州征繳的是2020年的居民醫療保險費用)自次年(2020年1月1日)起享受。
如您還有其他問題,可以聯系常州市居民醫療保險科:88105959.
歡迎您繼續關注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并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建議和意見。
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