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我和我老婆兩人都有在單位繳納社保 而且都滿10個月。 我兩都是外地在常州新北區上班人員 戶籍江蘇南通 我的問題 1 :我倆都繳納生育險 待我老婆生完孩子后(預產期明年6月) 可否我們兩人都可以領取生育金 2:什么時候領取 所需哪些材料 3:新孩子出生后可否在常州辦理社保卡(將來孩子的戶口可能還是落在南通)? 多少時間之內辦理合適? 辦理的話所需哪些材料?在哪辦理
解答內容::您好:感謝您通過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發來郵件,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根據您反映的情況,已于12月24日電話回復,以下為補充說明:
職工或者職工未就業配偶分娩、流產、引產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為其連續繳費不足10個月的,職工生育醫療費用或者職工未就業配偶生育的醫療費用待遇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職工的生育津貼和一次性營養補助,在用人單位連續繳費滿10個月后,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由單位下載《常州市市本級職工生育人員花名冊》,本人所帶材料如下:
在本地生育:出生證、醫療費用原始發票;出院記錄;生育服務聯系單。
在外地生育:出院記錄;出生證、醫療費用原始發票、醫療費用明細清單、《常州市生育服務聯系單》;醫保卡(省保卡); 用人單位出具的回職工原籍生育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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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