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您好我是因為小孩上學買的房,明年要上小學了。請問我的戶口和小孩的戶口要么怎么辦理,我們的戶口原來外地的。
解答內容::答:您好,根據《常州市戶籍準入管理若干規定》中第八條,在本市有合法穩定住所,且在本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并申領(簽注)《江蘇省居住證》均滿1年的人員,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請在本市落戶。申請人帶上1、書面申請;2、居民戶口簿和身份證;3、(簽注)《江蘇省居住證》;4、社保繳納證明;5、合法穩定住所證明;6、結婚證;7、子女關系證明至合法穩定住所派出所申請。如申請人符合其他準入條件,具體可參考《常州市戶籍準入管理若干規定》, 如有疑問,具體可電話咨詢0519-81997608。
回復單位: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