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常州企業職工請病假(大致3個月),請問需要向企業提供哪些資料? 家屬所在的企業要求是:1、鄉鎮醫院出具的病假條無效,必須要市一級的醫院(注,因為家屬是腳部骨折找的丹陽特色鄉鎮醫院治療);2、必須要有出藥的發票等。請問這些要求是否符合規定。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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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您反映的情況,首先病假是需要醫院建休證明,單位同意方可正常休假。至于單位要求市一級醫療機構開具,純屬單位行為,建議您與單位協商處理,如發生爭議,可以向單位所屬區社保中心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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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