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社保局,您好!
本人2015年至2016年在蘇州工作,累計繳納蘇州社保12個月;2016年下半年到常州工作,至今已在常工作3年累計繳納常州社保29個月,社??ㄕJ褂靡呀浰⑦^多次(之前蘇州的卡已經不能用金額也被統籌)。前一段時間收到社保局寄來的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單,發現累計繳費月數只有29個月(在常州工作的繳費月數),蘇州的繳費月數并沒有一并轉移過來,是因為什么原因呢?那我之前在蘇州繳納一年的社保是否浪費了?
以上盼復,謝謝。
解答內容::您好:感謝您通過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發來郵件,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根據您反映的情況,首先您蘇州的保險關系轉移至常州市,是需要本人當時去蘇州社保開具《養老、醫療轉移憑證》,再至常州社保辦理的;其次,常州《個人權益記錄單》記錄的是常州市正常參保年限,蘇州參保的,由于已跨統籌區,系統是不聯網的,所以是查詢不到的,但如果您蘇州的保險關系已經轉移至常州,是可以在常州市金保系統中查詢到轉移記錄的。
另外,繳費年限都是累計計算,您無需擔心是否年限作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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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