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本人1992年8月大學畢業進入人民銀行常州分行工作,2003年被分配到常州陰間分局工作,2015年4月調入江南農村商業銀行工作。因前兩個單位是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進入江南農村商業銀行前單位和個人未繳納過養老保險。據說按照社保規定,這種情況前期作為視同繳納處理。請問是否視同繳納?視同繳納是否需要辦理相關手續?盼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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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