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您好!家有親戚,女,50多歲,新北區人,有繳納居民醫保。家庭屬于較貧困,經濟條件差。最近不幸查出身患骨髓瘤,請問對于這種疾病,社保上面有什么政策?需要我們出具什么材料?
解答內容::您好:感謝您通過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發來郵件,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根據您反映的情況,市本級職工醫保參保人員中六類門診慢性病種患者在門診配醫保規定的藥品時可以享受補助:1、高血壓(Ⅱ、Ⅲ級),2、糖尿病,3、惡性腫瘤,4、慢性肝炎(中、重度),5、系統性紅斑狼瘡,6、帕金森病。
如您家親戚屬于惡性腫瘤的,可以享受門診慢性病補助。參保人員在定點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配藥的,可以享受75%的補助;在其他規定的定點醫療機構配藥的,可以享受70%的補助。單個病種補助限額為:未退休(退職)人員800元/年(惡性腫瘤2000元/年),退休(退職)人員1000元/年(惡性腫瘤2400元/年);兩個以上病種限額為:未退休(退職)人員1200元/年(含惡性腫瘤2400元/年),退休(退職)人員1500元/年(含惡性腫瘤2900元/年)。補助額度按月使用,某月結余額度可轉到下一個月使用,當年有效,次年重新計算。
如您還有其它問題,歡迎您在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正常工作時間內撥打常州勞動保障咨詢電話12333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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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