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我老婆生育險在公司已繳超過12月,生了寶寶后三個月到上班,公司要求必須繼續上班滿三個月才能報銷生育險,請問法律有這樣的要求嗎?如果沒有,該如何維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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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您反映的情況,職工或者職工未就業配偶分娩、流產、引產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連續繳費滿生育保險10個月,且生育當月在單位正常參加生育保險的狀態,符合上述條件您可享受生育報銷。您反應的純屬單位行為,建議與單位協商,如發生爭議,可向單位所屬區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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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