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您好,請問個人在10月份入職,單位為其補交10月及11月五險,但由于是靈活就業人員10月份初個人已繳納社保跟養老,單位的補交還能正常補繳嘛?因為查看個人的社保證明10月的社保和養老還是以靈活就業人員的形式出現。
那單位補繳后到賬后,個人多支付的10月份社保養老是否可以退回?如何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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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內容::您好:感謝您通過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發來郵件,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已于11月20日上午電話回復當事人,已告知相關政策,建議當事人與新北區就管中心聯系,當事人表示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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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