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
您好!請問從2019年起是否強制實行社保繳納基數與工資相同,有哪些基數扣除項?
回復內容:
您好!根據《深圳經濟特區社會養老保險條例》第十條規定:職工每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繳費基數為其上月工資總額;新參加工作、重新就業和新成立用人單位的職工首月繳費基數為其首月工資總額。工資總額超過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百分之三百的,超過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繳費基數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感謝您對社保工作的關注和支持!
回復單位:
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2018.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