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
你好,我的會計證是在吉林省取得,現在工作地在深圳,在做18年繼續教育的時候,深圳市不受理異地的會計繼續教育,吉林省是按照工作地受理繼續教育。所以想問下,目前深圳的繼續教育為什么只接受持深圳市的會計從業證的?從業證不是取消了么?新的政策應該是不論是否有會計專業資格只要從事會計工作都應該進行繼續教育,我在深圳是不是可以認為是沒有會計專業資格,但是從事會計工作,應該進行繼續教育?我應該在哪里進行會計人員繼續教育?
回復內容:
您好,根據新《會計法》規定,會計從業資格證已取消,會計從業資格證不需要參加繼續教育。根據財政部、人社廳《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或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每年都要參加繼續教育,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少于90學分。您可以在工作地(深圳)參加繼續教育。會計人員按《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所列的形式完成繼續教育培訓后,登陸“深圳市會計人員網上辦事系統”自助辦理繼續教育登記,按網上要求上傳申請材料或證明文件,無需前往區財政辦事窗口遞交材料,具體辦理結果將會以短信告知。
回復單位:
深圳市財政委員會 2018.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