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
目前狀況是:妻子名下只有一輛正常年檢的粵B藍牌小車,丈夫名下只有一個深圳市小汽車更新指標個人指標證明文件,并在有效期內,有兩個問題需咨詢: (1)妻子名下的粵B藍牌小車能否更名給丈夫,并使用丈夫的更新指標; (2)在使用丈夫的更新指標并夫妻間車間車輛更名完成后,妻子能否重新申請深圳市小汽車更新指標,并且只需在更名完成后6個月內申請即可?
回復內容:
于2020年11月18日09:24通過電話聯系當事人,根據《深圳市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實施細則》規定,夫妻一方將名下在本市登記的小汽車變更至另一方名下,轉入方同時滿足:名下沒有在本市登記的小汽車和名下未持有有效指標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標申請資格,憑結婚證書等有效證件可以直接辦理變更登記,無需申請指標。變更登記后,原車輛所有人不得據此申請更新指標。
回復單位: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0.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