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
2019年11月4日-11月15日期間未及時參加考后資格復核,2020年3月已補提交復核資料,目前還查不到證書。馬上年底了,請問啥時候可以拿到證書。
回復內容:
您好,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有關規定,凡未按規定要求和時限提交復核材料的合格考生,視為自動放棄申請;逾期和資格復核未通過的人員不予核發證書。為了服務于考生,經請示上級,考生可以提出復核申請。請考生按2019年初級資格考后復核通知要求盡快前往松園分教點補交復核材料,復核申請是否通過要等上級的通知,需要很長一段時間,請考生耐心等待,如審核通過考試院會短信通知領取證書。
回復單位:
深圳市財政局 2020.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