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
2019年有會計信息采集,但未上傳照片與工作證明等,不清楚是否信息采集成功,現因未從事會計工作,不清數今年是否還要信息采集和繼續教育?如需要信息采集而未采集,是否對會計初級資格考試取證有影響?
回復內容:
您好,新《會計法》規定,會計從業資格證已取消。根據《深圳市財政局關于開展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工作的公告》,信息采集的對象為深圳市的會計人員,具體包括:一是具有會計專業技術(含初級、中級、高級、正高級)資格的人員;二是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的人員。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實行屬地化原則,在崗在職會計人員在工作所在地進行信息采集。市民可在“深圳市會計管理綜合平臺”微信端“信息采集”或PC端“個人信息”中查詢到其信息采集信息。根據《深圳市財政局關于開展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工作的公告》,本次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的內容,是按照全國會計人員信息管理要求列示的最基本信息,會計人員務必準確完整填寫有關信息,以免影響將來辦理專業技術資格(職稱)考試、高級(正高級)會計師評審、繼續教育學習、會計類培訓報名、會計人才選拔等工作。?請關注深圳市財政局官網、深圳市會計管理綜合平臺(微信公眾號或網站)相關通知公告。
回復單位:
深圳市財政局 2020.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