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
請問連續居住的加分標準是怎么算的? 夫妻雙方深圳沒房,原本房子是父親的,房產證上的名字也是父親的,因父親突然去世了,我們需要繼承父親的房子,如果現在辦理房子繼承過戶到我們夫妻名下,請問連續居住加分是按原本房產證的時間算,還是按辦理了房產過戶的時間算呢?因為孩子目前是3年級了,我們打算回去福田住,怕到時候初中要讀書的時候,分數不夠讀不了!
回復內容:
您好! 按照“合法穩定住所,合法穩定職業”的政策要求,以區為責任主體,在總結以往經驗和做法的基礎上,結合各區實際,不斷優化和完善積分入學實施細則,充分體現教育公平,合理設置積分類別、項目、標準和分值。積分項目包括學位申請人戶籍類別、住房性質、入戶時間、居住時間、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時間、計劃生育信息等。根據積分情況和招生計劃安排學位,實施過程中要做到積分標準、積分結果、學位安排“三公開”(積分入學詳情,請關注各區積分入學實施方案)。市局直屬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新生招生工作納入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 建議按照“屬地管理” 和“分級辦學,分級管理”原則,將此問題直接向轄區教育局咨詢。福田區教育局招生咨詢電話:82918379(公辦)、82918336(民辦)。 市教育局信訪咨詢服務中心:82661331。謝謝。
回復單位:
深圳市教育局 2020.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