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
請問我父母親的結婚已遺失,要補辦如何處理。條件:父親深戶,母親汕頭市戶籍,舊的結婚證在汕頭市辦理的。現常住定居深圳。能否在深圳辦理。
回復內容:
您好,您咨詢的問題,現回復如下:結婚證損毀或遺失可以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和結婚照片向原辦理婚姻登記機關或現在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需提供原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登記記錄檔案)申請辦理補領。當事人補領結婚證時必須雙方到登記處申請。當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記處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的,有檔案可查且檔案信息與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辦理。委托辦理應當提交當事人的戶口簿、身份證和經公證機關公證的授權委托書。委托書應當寫明當事人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辦理婚姻登記的時間及承辦機關、目前的婚姻狀況、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證件號碼。受委托人應當同時提交本人的身份證件。如您對民政工作仍有疑問,可隨時撥打政務服務熱線12345進行咨詢。
回復單位:
深圳市民政局 2020.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