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
你好,深戶患者在5月9號不幸患有腦出血,現已通過治療康復出院。 為深圳一檔醫保患者,現已結賬出院。每年都有購買29元重疾險,請問是否可以申請重疾險補貼?具體流程是什么。謝謝
回復內容:
您好,工作人員致電咨詢人,了解到其父親因疾病原因住院,目前并非醫療救助對象,已參加2020年度重疾險,此次住院費用已在醫院直接刷卡結算(重疾險待遇已一并結算),現咨詢醫療救助待遇。具體回復內容如下:一、《深圳市醫療保險與醫療救助“一站式”結算實施辦法》第六條第一款規定:“救助對象在本市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和住院治療,或者在異地就醫聯網結算醫療機構住院,經基本醫療保險、地方補充醫療保險和重特大疾病補充醫療保險結算后,應當由個人在政策范圍內自付部分的合規費用,按下列比例給予醫療救助:(一)特困人員、孤兒救助比例為100%;(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低收入家庭成員救助比例為80%。”二、《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補充醫療保險辦法》第五條第三項規定“參保人參加重特大疾病補充醫療保險的,按以下規定辦理:本市戶籍已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特困人員、非集中供養的孤兒、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和低收入家庭成員由醫療保障經辦機構統一辦理參加參加重特大疾病補充醫療保險手續,保險費由其原繳納基本醫療保險的渠道支付。”關于此類人員的認定問題,建議其咨詢相關部門。咨詢人表示知悉。感謝您對我局工作的關注與支持!
回復單位:
深圳市醫療保障局 2020.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