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
混動指標到期了,是否可以申請普通藍牌指標
回復內容: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問題已收悉,我局已調查核實,具體結果如下:指標有效期6個月,逾期未使用視為放棄,混動小汽車指標不使用不會造成任何影響,過期后可再次重新申請增量。根據《深圳市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實施細則》第六十六條:指標有效期為六個月。指標獲得者應當在指標有效期內使用指標。逾期未使用的,視為放棄指標。感謝您對交通事業的關注與支持!
回復單位:
深圳市交通運輸局 20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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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動指標到期了,是否可以申請普通藍牌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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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您好,您反映的問題已收悉,我局已調查核實,具體結果如下:指標有效期6個月,逾期未使用視為放棄,混動小汽車指標不使用不會造成任何影響,過期后可再次重新申請增量。根據《深圳市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實施細則》第六十六條:指標有效期為六個月。指標獲得者應當在指標有效期內使用指標。逾期未使用的,視為放棄指標。感謝您對交通事業的關注與支持!
回復單位:
深圳市交通運輸局 2020.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