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
你好,我想咨詢一下會計繼續教育。我的會計證是湖北省財政廳頒發的,之前一直以為會計繼續教育要在證書頒發地進行學習,今天咨詢了湖北財政廳的工作人員,他們給出的解答是“在哪里工作就在哪個城市繼續教育,具體咨詢當地的財政局”。請問我這種情況是直接在培訓網站上面購買課程進行在線學習,還是需要先做信息采集再購買課程,我從18年開始就沒有繼續教育了,有沒有不好的影響,麻煩幫我解答一下,謝謝。
回復內容:
您好,新《會計法》規定,會計從業資格證已取消。根據財政部、人社部《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具有會計專業技術(含初級、中級、高級、正高級)資格的人員應當自取得會計專業技術(含初級、中級、高級、正高級)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含初級、中級、高級、正高級)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應當自從事會計工作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少于90學分。市民可在工作地參加繼續教育。2020年繼續教育可按照《深圳市財政局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20年度深圳市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有關事項的通知》完成。以前年度的繼續教育已無法補登,我局暫未收到有影響的通知,請您按時完成2020年繼續教育。根據《深圳市財政局關于開展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工作的公告》,信息采集的對象為深圳市的會計人員,具體包括:一是具有會計專業技術(含初級、中級、高級、正高級)資格的人員;二是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的人員。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實行屬地化原則,在崗在職會計人員在工作所在地進行信息采集。
回復單位:
深圳市財政局 2020.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