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
我之前在北京工作,公積金一直再交。后來來到深圳工作,又在深圳開戶。現在我怎么才能把北京的公積金賬戶余額轉到深圳賬戶?需要滿足什么條件?需要什么手續?我在深圳從19年12月份交到20年5月份,6月份斷繳,7月份把6月和7月的都補繳了。
回復內容:
您好,自2017年5月26日起,我市正式接入轉移接續平臺。職工已在深圳中心開立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并穩定繳存滿6個月(申請前6個月需繳存),且轉出地已接入接續平臺的,職工可通過住房公積金官網的在線辦理入口在線直接辦理異地轉入業務,也可攜帶相關材料前往柜臺申請辦理轉移手續。具體材料和辦理流程請查看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門戶網站-辦事指南-繳存類-“異地轉移業務”。如有疑問請撥打0755-12329轉0人工咨詢。
回復單位: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0.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