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
你好!我之前在深圳工作是有繼續完成教育到16年完成。后期沒有繼續,因為家庭原因離開了深圳這邊。請問會計從業資格證沒有繼續年審是否會被取消掉呢?如果沒有的話,請問年審是不是還要本人回到深圳繼續完成教育嗎?
回復內容:
新《會計法》規定,會計從業資格證已取消。根據財政部、人社部《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具有會計專業技術(含初級、中級、高級、正高級)資格的人員應當自取得會計專業技術(含初級、中級、高級、正高級)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含初級、中級、高級、正高級)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應當自從事會計工作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少于90學分。市民可在工作地參加繼續教育。可咨詢工作所在地財政部門關于繼續教育的相關政策。
回復單位:
深圳市財政局 2020.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