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
您好,我司有技術轉讓收入,根據稅務機關的提示:企業申請免征增值稅時,須持技術轉讓、開發的書面合同,到納稅人所在地省級科技主管部門進行認定,并持有關的書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門審核意見證明文件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查。 請問關于技術轉讓合同有無相關的法律規定,技術轉讓合同認定的流程是怎樣的,需要提供那些資料?
回復內容:
技術合同分為技術開發、轉讓、咨詢和服務合同,其認定登記的依據為《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管理辦法》(國發科政字〔2000〕063號)、《技術合同認定規則》(國科發政字〔2001〕253號)和 《深圳市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及相關服務性收入免征 營業稅審批管理辦法》(深地稅發〔2003〕348號)。目前是由市科技創新委負責全市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管理工作,由其直屬單位深圳市技術轉移促進中心具體負責辦理技術合同的認定登記工作,經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當事人可以持認定登記證明,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核批準后,享受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申請可通過線上或者線下進行辦理,具體流程可以通過以下兩種方式了解:一是訪問技術轉移促進中心業務系統www.szjssc.org.cn,注冊并登錄,通過工作助理可以查詢到詳細的申報指標和相關技術合同模板;二是登錄我委網站,詳細網址為http://stic.sz.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7156393.html,該網頁已提供詳細的辦理流程。此外,目前我委網站也在進行更新,后續將在網站首頁增加技術合同的專欄,以方便申請人查詢了解。
回復單位:
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 2020.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