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
1、2019年我們公司新增的固定資產100多萬,在2019年沒有在技術改造備案系統進行備案,請問現在能否補備案,并申報今年的技術改造項目? 2、在發布的申請指南里面“九、工業企業技術改造類指標數據”有要求“2019年度工業投資(萬元)”和“2019年度工業技術改造投資(萬元)”須與統計系統206-1或206-2統計報表數據一致,但是我司在填報統計局時并沒有填寫206-1或206-2表,此處應該怎樣填寫?若填0,是否對申報由影響?還是說沒有填寫206-1或206-2表不能申報今年的企業技術改造項目? 因企業技術改造咨詢電話一直沒打通,麻煩您能詳細解答,謝謝!
回復內容:
1.未進行技術改造備案的項目無法申報企業技術改造扶持相關項目,請完成項目技術改造備案后再申報項目。技術改造類項目應按《深圳市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備案管理實施辦法》(深經貿信息規〔2017〕3號)規定在市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備案系統中備案(備案系統網址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05907069935344200403200101),具體請聯系咨詢電話88103941。2.如貴司技術改造項目計劃總投資達500萬及以上(非貴司年度投資,而是整個項目,可跨年度),則應按統計規定做好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工作,否則將不符合項目資助條件。納統具體操作建議咨詢貴司所在街道辦投資統計工作人員。
回復單位:
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0.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