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
您好!《深圳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0年秋季學期全市幼兒園招生工作的通知》中有一條: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且在深居住滿1年,這個“在深居住滿1年”怎么證明?居住登記信息是否可以用作申請學位的住所證明材料?謝謝!
回復內容:
您好! 根據《深圳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0年秋季學期全市幼兒園招生工作的通知》規定,我們對統一招生時段、規范招生對象、免試就近入園、規范招生行為等方面作了相關規定。具體事宜可咨詢所在轄區教育行政部門。 市教育局信訪咨詢服務中心咨詢電話:82661331。謝謝!
回復單位:
深圳市教育局 2020.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