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
2012年1月13日取得的深圳會計從業資格證,期間沒有繼續教育和年審,也沒有換證,但是2016年至2018年參加了網上教育會計學,并取得了大專畢業證,想問一下,我現在想做會計工作,這個證書還能不能使用,如果能使用,需要什么樣的條件,謝謝!
回復內容:
您好,新《會計法》規定,會計從業資格證已取消,會計從業資格證不再作為從事會計工作的證明文件,但仍可作為能力水平的證明。根據有關規定,新《會計法》施行之日起,取消會計從業資格認定,各級財政部門不再組織會計從業資格認定以及考試、證書核發和換發、調轉登記等工作。
回復單位:
深圳市財政局 2020.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