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
深大附中南側學興路近日貿然動工建設,中海陽光玫瑰園作為唯一一個緊臨新建馬路的小區,受到道路直接影響,但從未在規劃前、動工前被告知可以舉行論證會、聽證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十一條及第二十一條,除國家規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對環境可能造成重大影響、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在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前,舉行論證會、聽證會,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關單位、專家和公眾的意見。建設單位報批的環境影響報告書應當附具對有關單位、專家和公眾的意見采納或者不采納的說明。 請問該建設項目前期是否通過環評程序,未征求直接利害關系人(緊鄰建設項目小區及學校的聽證、論證)直接開建,是否違反了相關法律?
回復內容:
經向該項目建設單位了解,該道路的等級為城市支路。根據《深圳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審批和備案管理名錄》,城市支路無需實施環境影響審批或備案。
回復單位:
深圳市生態環境局 2020.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