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
尊敬的領導,您好,申報會計2019年繼續教育退回發現公需課學習時沒注意年份,學的是2020年的公需課,2019年的學分無法申報,這種情況,還有補學習的機會嗎?申報不成功有什么影響?會計證會吊銷嗎?希望您百忙之中給予答復,謝謝!
回復內容:
您好,新《會計法》規定,會計從業資格證已取消,會計從業資格證不再作為從事會計工作的證明文件,但仍可作為能力水平的證明。根據《2019年度深圳市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習指引》,2019年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于2020年4月30日截止。現已過截止時間,無法補登記,沒有完成的暫未收到有影響的通知。請關注深圳市財政局官網、深圳市會計管理綜合平臺(微信公眾號或網站)相關通知公告。新《會計法》規定,會計從業資格證已取消。根據財政部、人社部《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具有會計專業技術(含初級、中級、高級、正高級)資格的人員應當自取得會計專業技術(含初級、中級、高級、正高級)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含初級、中級、高級、正高級)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應當自從事會計工作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少于90學分。市民可在工作地參加繼續教育。2020年繼續教育可按照《深圳市財政局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20年度深圳市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有關事項的通知》完成。
回復單位:
深圳市財政局 2020.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