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
您好!請問我在湖北考取的初級會計職稱,現在在深圳工作,繼續教育是在湖北進行還是在深圳?
回復內容:
您好,初級證書全國通用。新《會計法》規定,會計從業資格證已取消。根據財政部、人社部《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具有會計專業技術(含初級、中級、高級、正高級)資格的人員應當自取得會計專業技術(含初級、中級、高級、正高級)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含初級、中級、高級、正高級)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應當自從事會計工作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少于90學分。市民可在工作地參加繼續教育,在深圳工作的可按照《2019年度深圳市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習指引》完成繼續教育。2019年度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原則上應在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繼續教育學習和學分登記。
回復單位:
深圳市財政局 2020.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