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
貴局, 收件好! 本人目前是深圳市(寶安區)的公司集體戶口(人事檔案在深圳寶安區),未來也希望在深圳發展,以及處理結算養老、醫療關系以及人事關系等事項。但是,由于公司業務與崗位調整,因此社保關系以及勞動合同可能會變更到廣州(番禺區)。請問貴局,基于以上信息,我本人的公積金賬戶里的金額是否可以暫時不轉移至廣州?或者能否提取出來(深圳集體戶口)用于在廣州購房?盼復,多謝貴局的幫助!
回復內容:
?您好,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配偶或未成年子女)異地購房消費發生后,符合條件的職工及其配偶在三年以內(以票據時間為準),對同一套住房分別能辦理一次購房提取。您可根據您的情況自行選擇是否轉移,如有疑問請撥打0755-12329轉0人工咨詢。
回復單位: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0.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