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
你好,我15年取得了廣東省中山市財政局頒布的會計從業資格證,16年又獲得了初級會計職稱,17年畢業的時候,在中山那邊按照財會專業應屆畢業生去做了17年的繼續教育申報。目前我人在深圳從事會計工作,18年跟19年的會計繼續教育已經在深圳完成了,那么我17年的繼續教育信息,能否同步到深圳這邊的繼續教育?是否會對我后續報考會計中級,高級職稱有影響?
回復內容:
您好,各省市關于繼續教育政策不同,全國暫無聯網,暫時無法實現繼續教育信息調轉。
回復單位:
深圳市財政局 2020.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