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
①本人于2018年在廣州通過初級會計職稱考試,請問現在在深圳是否還需要將證書從廣州轉到深圳? ②本人從事的是律師行業,并非會計職位,請問繼續教育需要通過所在律所申請,才能繼續教育嗎? ③繼續教育前是否都要進行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工作,才能進行繼續教育?
回復內容:
您好,初級證書全國通用,證書無需調轉。新《會計法》規定,會計從業資格證已取消。根據財政部、人社部《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具有會計專業技術(含初級、中級、高級、正高級)資格的人員應當自取得會計專業技術(含初級、中級、高級、正高級)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含初級、中級、高級、正高級)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應當自從事會計工作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少于90學分。市民可在工作地參加繼續教育,在深圳工作的可按照《2019年度深圳市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習指引》完成繼續教育。根據《深圳市財政局關于開展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工作的公告》,信息采集的對象為深圳市的會計人員,具體包括:一是具有會計專業技術(含初級、中級、高級、正高級)資格的人員;二是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的人員。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實行屬地化原則,在崗在職會計人員在工作所在地進行信息采集。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分登記實行先申報后審核的方式,由申請人登陸“深圳市會計管理綜合平臺”,按照有關要求完成個人信息采集。各區財政部門負責對會計專業技術人員上傳的繼續教育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審核、登記。具體流程:申請人填報個人信息→網上申報→上傳材料→短信反饋受理情況→財政部門審核→短信告知審核結果。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可登錄“深圳市會計管理綜合平臺”在線查詢繼續教育登記信息情況。
回復單位:
深圳市財政局 2019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