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會計專業的在校生是否需要會計繼續教育呢,如果不需要還需要認證嗎
回復內容:
您好,新《會計法》規定,會計從業資格證已取消。根據財政部、人社部《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具有會計專業技術(含初級、中級、高級、正高級)資格的人員應當自取得會計專業技術(含初級、中級、高級、正高級)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含初級、中級、高級、正高級)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應當自從事會計工作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少于90學分。市民可在工作地參加繼續教育,在深圳工作的可按照《2019年度深圳市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習指引》完成繼續教育。
回復單位:
深圳市財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