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我上個月休了病假,日期從2019年7月17日至2019年8月11日,現在要發7月份的工資,不知道如何計算,我在公司工作2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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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您反映的情況,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勞動,且在國家規定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工資分配制度的規定以及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病假工資或者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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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