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我老婆江陰戶籍,2010年至2014年在江陰工作,后失業,領取失業金,自己個人交社保。。。2015年七月至2019年7月在常州焦溪某企業工作,社保交在常州,現在企業因故搬遷,7月份簽署了退工協議,我老婆即將失業。。。社保想轉回江陰,并希望領取失業金。。問需要辦理什么手續,如何辦理。
解答內容::您好:感謝您通過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發來郵件,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根據您反映的情況,根據《江蘇省失業保險規定》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按照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
(二)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且有求職要求。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失業人員應當持原單位為其出具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之日起60日內到受理登記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
如您符合上述條件,用人單位辦理停保后,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之日起60日內您可攜帶以下材料至社保中心窗口辦理失業金審核手續:
1.《常州市失業保險待遇核定表》3份
2.戶口簿(可復印件包括首頁)
3.身份證(可復印件)
4.《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5.單位與職工簽定的勞動合同書
6.就業創業證(原就業失業登記證)(二次以上就業者需要)
7.如果是單位調動,需帶調動前單位資料;2次就業者,需帶前次單位的退工檔案,已便審核發放失業救濟金。
8.《常州城鎮失業人員就業登記表》或《錄用登記備案花名冊》或《參加養老保險花名冊(表二)》復印件(3選1)
常州社保轉出外地
申辦條件:轉移人在常州市市本級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已暫停參保,且無欠費。
申請材料: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轉出:轉移人養老保險手冊(92-95年有參保繳費記錄的人員)、轉移人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轉出:轉移人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
如委托他人代辦的,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
辦理流程:轉移人攜帶申請材料到市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轉移窗口申請轉出;轉移窗口打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醫保《參保憑證》各1份;轉移人將《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醫保《參保憑證》交到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轉入;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同意接收,發送轉移人《基本養老保險養老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到市社會保障服務中心一樓轉移窗口;市社會保障服務中心一樓轉移窗口收到上述聯系函后,生成轉移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參保人員醫療保險類型變更信息表》發送到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并轉出相應基金。
如有其它問題,請您與社保轉移窗口聯系:88123141.地址:常州市社會保障服務中心(錦繡路2號)1號樓1樓社保大廳A-B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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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