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本人是通過公開招聘進入常州某三甲醫院的非在編職工,現就關心的退休待遇為題咨詢一下人社部門(在職期間工資福利幾乎沒差別)。
1.繳納的社保基數太低。比如中級職稱人員社保基數也只有四五千,社保基數包含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基礎性績效(崗位津貼,生活補貼)。為什么基數中不包含獎勵性績效?
2.在編人員繳納職業年金作為養老補充,對我們這些非在編人員是否也有養老補充?
3.現在在編人員退休保留住房補貼(提租補貼)。那對于98年后參加工作的在編人員退休后是否保留住房補貼(新職工補貼)?如果保留那我們非在編人員是否也保留?
最后問一下常州市有沒有出臺《關于創新公立醫院人員編制管理的實施意見》的此類文件文件。但是根據江蘇省《關于創新公立醫院人員編制管理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要求“收入分配”原事業編制人員“同等對待”。
解答內容::您好:感謝您通過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發來郵件,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根據您反映的情況,建議向工資福利處反映:85681922\85681923.
歡迎您繼續關注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并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建議和意見。
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