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支隊答復如下:
1、目前合肥市摩托車交通管理的相關政策為:
(1)依據《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修訂)第十條規定:市區停止辦理摩托車注冊登記,但因公務需要的除外。市區以外注冊登記的摩托車不得遷入市區登記;依據《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修訂)第三十一條規定:外地大型載客汽車以及市區以外的摩托車、取得市區以外臨時通行標志的非標準車不得進入市區二環路以內(不含二環路)以及其他限行區域內的道路行駛。
(2)2014年市公安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修訂)相關規定,向社會發布公告,自2014年7月1日起,市區一環路以內(不含一環路)區域24小時禁止摩托車通行。
2、隨著合肥市城市規模的不斷增加,機動車保有量的持續增長,為進一步優化交通結構、打造綠色出行的交通環境,全市正全力推動公交都市、軌道交通等公共交通系統建設,同時也在不斷完善慢行系統建設以及強化公共自行車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