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您好,我公司是找的社保代繳納公司替員工繳納社保,請問這樣的情況可以申請以工代訓補貼嗎?
解答內容::您好:感謝您通過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發來郵件,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一、補貼范圍
1. 支持中小微企業面向部分新吸納勞動者開展以工代訓。對企業2020年2月起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含零就業家庭成員)、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就業滿2個月以上,并開展以工代訓的,按照吸納人數給予企業職業培訓補貼。
2. 在常州市實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級、二級響應措施期間(2020年1月26日至3月27日),出現生產經營暫時困難,導致企業連續停工停業(包括全部停工停業和部分停工停業)1個月以上的中小微企業,在停工停業期間組織待崗職工開展以工代訓,并繼續為職工發放工資(或生活費)的,按照繳納社會保險并參加以工代訓的待崗職工人數給予企業職業培訓補貼。
3. 支持受疫情影響較重的外貿(含制造、批發零售)、住宿餐飲、文化旅游、交通運輸、批發零售等行業企業開展以工代訓。2020年2月起職工在同一企業連續就業滿2個月以上,并開展以工代訓的,按照就業人數給予企業職業培訓補貼。
二、補貼標準
1. 中小微企業面向部分新吸納勞動者開展以工代訓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500元,補貼期限為2個月。
2. 受疫情影響經營困難的中小微企業開展以工代訓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500元,補貼期限為1個月。
3. 受疫情影響較重的外貿(含制造、批發零售)、住宿餐飲、文化旅游、交通運輸、批發零售等行業企業以工代訓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500元,補貼期限為1個月。
以工代訓時間按月計算,不足1個月的不予補助。補貼所需資金從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中列支。補貼資金主要用于開展以工代訓、職工生活補助等支出。符合上述多項政策條件的同一企業、同一職工只可享受一項補貼。同一企業同一職工以工代訓補貼與新錄用人員崗前培訓補貼不可同時享受。
三、申報流程
1. 中小微企業面向部分新吸納勞動者開展以工代訓補貼、受疫情影響較重的外貿(含制造、批發零售)、住宿餐飲、文化旅游、交通運輸、批發零售等行業企業以工代訓補貼按照“符合即享受”的原則,由市人社局每月在金保系統對吸納相關人員參加社會保險的企業信息進行摸排確認,對穩定就業、繳納社會保險滿2個月的,進入公示環節,將企業及人員信息在“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5天,無異議的進入撥付環節,及時將補貼資金直接撥付給符合條件的相關企業。
2. 受疫情影響經營困難的中小微企業開展以工代訓補貼,由符合條件的企業按月申請和領取。申請時應向企業所在地轄市區人社部門提供企業停工停業(包括全部停工停業和部分停工停業)1個月以上證明、以工代訓人員花名冊、月度發放工資(或生活費)銀行對賬單、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申報信用承諾書。轄市區人社部門審核并按規定進行補貼信息公示無異議后,將補貼資金支付到企業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如有疑問,建議聯系職建處:85682019。
歡迎您繼續關注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并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建議和意見。
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