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你好,我4月19號從上海離職回到常州,上海公司是5月初才會繳納四月的社保,而常州公司是4月底繳納5月的社保。如果我等到上海公司繳納完4月的社保(5月初),再將社保轉回常州,這樣我將會丟失常州公司繳納的5月份的社保。
請問,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1,常州是否允許補交社保?2,是否可以先在常州開戶繳納社保,等到上海的公司在5月初將4月份的社保繳納完畢,再將社保從上海轉到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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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