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戶籍為外地的當事人目前在常州未有工作狀態下,在外地繳納已滿8年的社保能否轉入常州?能夠轉入的話需要哪些資料?轉入后未有工作的狀態下,個人能否可以繼續繳納,繳納的費用基數如何定義?
謝謝!
解答內容::您好:感謝您通過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發來郵件,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根據您反映的情況,外地社保轉入常州:
申辦條件:轉移人在常州市市本級已正常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特殊情形:男滿50周歲,女滿40周歲申請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轉入的,需具有常州市區(不含溧陽市、金壇區)戶籍,不具有常州市區(不含溧陽市、金壇區)戶籍但已在常州市區(不含溧陽市、金壇區)繳費年限滿10年且不是臨時賬戶的,須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再辦理轉移。
注:男滿50周歲、女滿40周歲的外地戶籍人員在2010年1月1日之后首次在常州市區(不含溧陽市、金壇區)參保的人員,建立的是臨時賬戶。
申請材料: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轉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原件和復印件、轉移人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轉入:《參保憑證》原件和復印件、轉移人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
如委托他人代辦的,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男滿50周歲,女滿40周歲,需攜帶戶口簿。
辦理流程:轉移人攜帶申請材料到市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轉移窗口申請轉入;符合轉入條件的,轉移窗口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養老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發送到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收到聯系函后,生成轉移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參保人員醫療保險類型變更信息表》發送到市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轉移窗口,并轉出相應基金;市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轉移窗口接收信息表并確認轉移基金到帳后,審核無誤,記入轉移人賬戶。
綜上所述,您外地保險關系轉入常州市,前提條件,您需要在常州參保(可以是單位或個人),男職工在50周歲之前,女職工在40周歲之前,至于基數的確定,如個人征繳如下:
常州本地戶籍人員,需攜帶身份證、戶口簿、個人檔案、《就業創業證》、照片至戶籍所屬區的公共就業管理機構辦理檔案托管及參保登記手續。(每月20日之前)
江蘇省內其他城市戶口人員,可以以個人名義參保,需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居住證、個人檔案至居住地所屬區的公共就業管理機構辦理托管及參保登記手續。
江蘇省外戶口人員,初次參保需在企業,續保可以在常州市區以個人名義續交,需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居住證、個人檔案至居住地所屬區的公共就業管理機構辦理托管及參保登記手續。
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間,市本級社保月最低繳費基數3125元,自由職業者最低月養老繳費比例20%(625元/月),醫療保險繳費比例10%(312.5元/月),合計937.5元/月。
如您被單位錄用,企業單位征繳,市本級統籌區參加企業社會保險的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為:用人單位以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但人均月繳費基數不得低于3125元;職工以本人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但月繳費基數上限不得高于19935元,下限不得低于31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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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