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我想請教下:戶口在常州,女,1972年出生,2010年前社保在常州交的(超過15年了),2010年開始在宜興交的,請問退休可以在常州嗎?或還要什么條件?如何辦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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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您反映的情況,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09〕66號)在省內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下列規定確定其待遇領取地:
(一)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四)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綜上所述,如您戶籍不屬于常州,需符合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常州)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宜興征繳的轉回常州,兩邊累加滿15年的。(轉移需要女職工在40周歲之前,男職工在50周歲之前)。均符合條件才可在常州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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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