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2019年1月,《市政府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常政發〔2019〕8號)出臺,提出:大齡、殘疾、低保家庭、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勞動力等勞動者可參照我市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條件,在常住地申請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享受就業援助。
請問市人社局有沒有制定配套措施文件啊?
解答內容::您好:感謝您通過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發來郵件,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根據您反映的情況,關于印發《常州市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常人社發〔2017〕221號;
關于印發《常州市就業創業社會保險補貼辦法》的通知(常人社發〔2017〕222號)。
歡迎您繼續關注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并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建議和意見。
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