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離退休還有四年,如果這時失業的話,失業金最高能領幾年?還有這時社保停掉,至退休時,期間社保是不是要自己繳納?
解答內容::您好:感謝您通過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發來郵件,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根據您反映的情況,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按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期限確定,每滿1年可享受2個月失業保險金,但每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
在領失業金期間的失業人員,本市市區戶籍在領失業保險金的人員,同時具備下列條件,在失業保險金領取期滿次月起,可以延長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一)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兩年;
(二)在本市參加失業保險且實際繳費累計滿10年以上;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愿望、非本人原因無法實現就業;
(四)家庭生活困難。
綜上所述,您自單位離開,如符合條件領取失業金,可以領取,領取失業金期間失業基金會為其征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如您想延長享受領取失業金,需符合上述延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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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