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本人2017.7-2018.3月在新北區工作,繳納的是常州市區的社保,2018年5月換了工作,工作單位到武進區,2018.5-2018.12繳納的是武進社保,2019.3又換了單位,現在開始又繳納到常州市區社保里了。
現在常州社保網站上可查詢到的僅有2017.7-2018.3以及2019年3月的社保繳納記錄,其中2018.5-2018.12在武進地區繳納的社保僅可在武進社保系統中查詢。請問這樣的情況,需要去辦理合并手續嗎,還是到退休年限會自動合并,中間斷繳的月份是否有影響?
解答內容::您好:感謝您通過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發來郵件,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根據您反映的情況,常武地區流動就業參保可暫不辦理養老、醫療保險關系的轉移手續,在其達到基本養老待遇領取條件時統一辦理社會保險關系的轉移手續。但醫保個人賬戶中的金額可以在兩地間互轉,醫保卡里的余額會自動轉移合并。保險年限都是累計計算的。中斷期間不享受醫保統籌報銷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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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