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從網上看到人民日報海外版登載獨生子女家庭可以領到3項補貼:分別是計劃生育家庭獎勵補貼、計劃生育家庭特殊補貼、計劃生育家庭少生快富補貼,請問武進是否落實?
另現在武進在執行的60歲以上獨生子女家庭的扶助政策是哪些?
解答內容::您好!
您于2019年3月21日向武進區衛健局咨詢的事項已交由政策法規科處理。現將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武進區目前落實的計劃生育獎勵扶助政策遵循江蘇省和常州市統一規定,目前主要包括四項內容:
一、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簡稱農村獎扶)。年滿60周歲,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只生育(或依法收養)一個孩子的農村居民,可以申請農村獎扶。
二、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制度。發放對象為獨生子女死亡或傷、病殘后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家庭的夫妻,且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1.女方年滿49周歲。已經超過49周歲的,從政策開始執行時的實際年齡為起點計算;2.只生育一個子女或合法收養一個子女;3.子女在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4.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5.現無存活子女或獨生子女父母被依法鑒定為殘疾,傷、病殘登記達到三級(含三級)以上。扶助標準:2019年1月1日起,子女傷殘家庭女方滿49周歲后,雙方開始享受每月500元的補助,滿60周歲后上升為每月700元。子女死亡家庭女方滿49周歲后,雙方開始享受每月600元的補助,滿60周歲后上升為每月800元。
三、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休的企業職工一次性獎勵,獎勵對象為1996年1月1日以后在我區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且未享受加發5%退休金待遇的持證退休人員。獎勵標準為每人一次性3600元。
四、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城鎮非從業居民一次性獎勵:必須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1.武進區戶籍;2.年滿60周歲且未享受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企業持證退休職工計劃生育一次性獎勵和加發5%退休金;3.子女在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符合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條件(含終身無子女者)。獎勵標準為每人一次性3600元。
您所提及的計劃生育家庭少生快富補貼,是國家針對西部地區發展而制定的專項政策,江蘇省不執行該項政策。
回復單位:武進區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