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我在領失業保險金期間懷孕,失業金領取到2019年3月,從2019年4月開始單位交社保,我的預產期為2019年6月,請問我這種情況可以報銷生育金嗎?
解答內容::您好:感謝您通過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發來郵件,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根據您反映的情況, 職工或者職工未就業配偶分娩、流產、引產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連續繳費滿生育保險10個月,且生育當月在單位正常參加生育保險的狀態,符合上述條件您可享受生育報銷,由單位下載《常州市市本級職工生育人員花名冊》,本人所帶材料如下:
由單位下載《常州市市本級職工生育人員花名冊》,本人所帶材料如下:
在本地生育:出生證、醫療費用原始發票;出院記錄;生育服務聯系單。
在外地生育:出院記錄;出生證、醫療費用原始發票、醫療費用明細清單、《常州市生育服務聯系單》;醫保卡(省保卡); 用人單位出具的回職工原籍生育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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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