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本人在江蘇海德工業機器人上班一年,現懷孕8個月,公司無故開除本人,現仲裁開庭處理,本人咨詢12333賠償問題,得到明確答復,賠償哺乳期生活費、生育津貼、營養費、醫療費。為什么開庭的時候仲裁員說我還沒生,這些費用不能主張,不能主張賠償,請問仲裁員說的是真的嗎?還有假如公司答應賠償,按照這些計算出來是9萬,公司可以只賠6萬嗎,仲裁可以判只賠6萬嗎?
解答內容::您好:感謝您通過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發來郵件,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根據您反映的情況, 對貫徹蘇勞仲委[2007]1號文第七條規定,即:企業解散或被依法撤銷,終止“三期”內女職工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除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外還應一次性支付女職工“三期”內的生活費、產假工資、生育費用等。按以下口徑計算:
1.孕期、哺乳期(到孩子一周歲)按企業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生活費。
2.產假工資(一般為128天,晚育增加30天)按原工資的100%發,原工資為:(1)雙方有約定的按約定;(2)沒有約定或約定標準低于集體合同或單位工資支付制度標準的,按集體合同或本單位工資支付制度執行;(3)前兩項無法確定的,按勞動者前12個月平均工資計算。
3.生育費用(必須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的方可享受)參照生育保險待遇中生育醫療費4200元和職工生育的,發給一次性營養補助,標準為統籌地區上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2%。(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間,全市女職工生育一次性營養補助費計發標準為1678元)。如在取失業金期間享受生育報銷的或者男方符合條件報銷生育報銷待遇的,如享受了這些待遇,需從上述待遇中扣除。
如您對仲裁結論不服,可以進行行政復議。如您還有其它問題,歡迎您在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正常工作時間內撥打常州勞動保障咨詢電話12333進行咨詢。
歡迎您繼續關注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并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建議和意見。
回復單位:市人社局